1、 加強空間感,在現代照明設計中,運用燈光的揚抑、隱現、虛實、動靜以及控制投光角度和范圍,以建立光的構圖、秩序、節奏等,可以大大渲染空間的變幻效果。通過明暗對比,在一片環境亮度較低的背景中突出明視效應,吸引人們的注意力。
2、 創造氣氛,光線和光彩是創造空間氣氛的重要因素,空間的氣氛也因光色的不同而變化。對光色的選擇應根據不同氣候、環境和廣場的風格來確定。
3、 光影藝術,光與影本身是一種表現的藝術,如陽光透過樹梢向地面灑下一片光斑,疏疏密密隨風變幻。在進行照明設計時,應充分利用各種照明裝置,生動形象地表現光影效果,從而豐富空間的內容。處理光影的手法多種多樣,既可以表現光為主,也可以表現影為主,也可以表現光影合壁。要表現光影藝術,可以采取以下幾種方法:
a、 泛光照明,利用泛光燈對一個平面或一座立體建筑或一件藝術品進行照明,將其造型、特色或歷史容貌顯露出來,它的特點是被照對象比其背景環境要更加明亮,使被照物有立體感、有特色。
b、 輪廓照明,輪廓照明是將燈關布置在建筑表面的邊緣上,以便在夜間呈現建筑物的造型,突出建筑物的主要特征。
c、 動感照明,利用投光照明或霓虹燈照明,或塑料燈串發光,并不斷變化圖案或變化色彩,從而加強照明效果。
d、 自發光照明,自發光是利用設備本身發光或顏色進行排列組合起到裝飾作用,常用的有裝飾帶和圖案(如蝴蝶、鳥、花)等,并以局部方式進行。采用的設備有霓虹燈、裝飾光帶、燈箱等。自發光的新技術還有激光器、全息圖、幻燈等。
e、聲光照明,這是一種將聲和光相結合,以表演方式進行的照明。以投光照明為基礎,用一系列白光和彩色光結合音樂、音響使光產生變化,反映歷史事實或其它事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