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污染一般是指過度的或不恰當的人工光線(ArtificialLight)。
最常見的引起光污染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種:
一、城區天空光(UrbanSkyGlow)
人工照明區域內產生的射向夜空的無效光線。
二、侵入光(LightTrespass)或溢出光(SpillLight)
照明系統無法控制其光線在某一特定的目標區域內,從而導致光線進入不希望或不需要進入的區域。
三、眩光(Glare)
引起視覺不舒適的過高的亮度。嚴重的眩光會降低可見度。
四、雜散光(Clutter)
在過度照明的城區中大量明亮、雜亂且過度的發光源產生的無效光線。這些雜散光最終可能會引起以上三種光污染現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