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市景觀照明是整個城市亮化的重要組成部分。城市景觀照明就是用燈光重塑城市景觀的夜間形象,其內涵是泛指除體育場、工地和室外安全照明外的室外活動空間或景物的夜間景觀照明。它是一個城市社會的進步、經濟發展的風貌特征的重要體現。
1城市亮化的涵義
在以往專業的照明術語中,并沒有亮化的概念,只把照明分為明視照明(功能照明)和環境照明,“亮化”更像是一個宣傳用語。我們在專業上可以將它基本歸入環境照明一類,那么“城市亮化”可以看作是公共環境照明。環境照明與功能照明不同,不但涉及照明生理學,更涉及照明心理學,心理學當然是以人為中心的。
2 城市亮化規劃設計的意義
2.1 提高安全性與舒適性
調查表明,良好的城市亮化可以使犯罪率和交通事故大大降低,同時也可使居民對其所處的城市環境感到安全舒適。所以在城市亮化規劃設計中,讓更多的燈光融入到廣場、庭院、雕塑、小品等設計中,能使其夜間的表現力更加豐富。
2.2 美化城市形象
“形象”的概念已深入人們的頭腦,如企業形象,政府形象等等,只有對城市亮化進行統一的規劃設計,才能使各種形象建設有序化,使之成為一個景點。
2.3 促進經濟繁榮
對生活在現代都市中的人們而言,夜生活的含義不僅僅是購物與飲食。白天激烈的競爭,超常的工作壓力使人們更加重視夜生活的質量,人們必須在夜晚得到休息與放松,然后才能全心投入到第2天的工作中去,創造出更大的經濟收益。
3城市亮化的設計方法
3.1設計定位分析
設計什么樣的城市夜景觀是塑造形象首先要回答的問題,同時也是最根本的問題, 無論我們展開一項怎樣的城市設計活動,首先必須對此加以思考。然后就是怎樣設計和設計的實施。 3.2 確定表現的方式與方法
進行亮化設計時一定要注意亮化部分與周圍背景的對比,包括亮度的對比、顏色的對比、變換的對比。所以說進行亮化設計不必追求最亮,只有追求最佳的對比,才能達到最佳效果。在實際操作中,亮化面與背景亮度的對比,才能達到最佳效果。在實際操作中,亮化面與背景的亮度比控制在3:1左右應該是較好的選擇,但這也不是的,如果需要對一些特殊點進行夸大、強調的話,比例還可以加大。另外,除了亮度,還可以通過不同顏色的光源來達到亮化目的,通過使用有色照明來喚起對某一白天環境的感受,如暖光色意味著熱度,而藍色光會給人以寒冷的感覺。
4 城市景觀元素的亮化方式
4.1建筑物照明
建筑外體照明不能單純考慮所涉及的一棟建筑的一個或幾個面,還要考慮周圍其他景物的情況。整體感表現的好,才能創造協調氣氛,要考慮建筑本身的造型、結構進行具體分析,通過虛實、明暗、輕重、大面積的給光和勾畫輪廓等多種手法體現層次感。 4.2植物照明
照明的方法多種多樣,其中上照光照明和下照光照明是綠化照明的兩種最基本的手法。下照光是指光線自上而下對植物進行照明,因為其光照圖式與自然光環境一致,所以可以增加樹葉的自然表現力。上照光則是光線從下方照亮植物,這種照明效果似乎更加戲劇化。能夠更加清楚的表現植物的質感。
4.3 雕塑與藝術品照明
雕塑、藝術品的照明方式類似植物照明,但雕塑品的擺放地點靈活,所以它們的照明效果要考慮到對行人的視覺影響,根據它所處的環境位置而定。
5城市亮化建設的發展中存在地問題
5.1 夜景觀設計與城市設計脫節
城市夜景照明是一個較完整的系統工程,制定好總體規劃,按總體發展控制規劃搞建設,就能避免資金投降不集中,亮度分布不合理,色彩搭配不協調,個性特征不突出,施工技術不規范,形不成整體格局等問題。
5.2 城市夜景燈光環境的主體錯位
由于我們經常使用“城市亮化”這個概念,使得許多人對亮化這個概念的理解產生了偏差,片面地認為亮化就是亮,其實是錯誤的。再加上“千城一面”這個城市建設的“通病”,城市亮化作為城市建設的一個部分也存在這個問題。只要哪個城市出了一種新光源或新燈具,不管與自己所在城市、所需亮化的環境是否匹配,搬來就用。目前一些城市的亮化工作由于目的不明確,很容易成為一種政績工程而忽略市民的感受,成為政府積極而市民漠然甚至反對的工程,這就違背了“城市亮化”的本來目的。
6 結束語
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,人們對城市亮化的要求也將會經歷從只要照亮,符合節能、安全、等基本要求到要有氛圍、滿足生理、心理、等方面要求,從量到質轉變的過程。人們在城市中活動,包括走路、騎自行車、開汽車、欣賞都市風景等等,現代優質的城市亮化不但提供了實質安全,阻止了犯罪與破壞行為,它也為城市環境提供新的感覺,為城市注入了活力。